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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的日子

监狱琐记③我的第二个监狱下篇

?王学泰/文

  5.K字楼的吃   人一进了监狱,两眼一抹黑,谁也不认识,许看的书又仅限于《毛选》四卷和马列著作,那么最   年,毛主席有个关于“监管”的指示,“要把犯人当人看”。这个指示不仅向监管人员宣读,也要向每个犯人宣读。随着这个指示,犯人待遇要比聂翁他们在K字楼时好些了。我到看守所的时候伙食基本能吃饱。定量每天增至1斤,除了节假日,每天3顿饭,上午2两,半个窝头,1碗玉米面粥,中午4两,两个窝头,下午两个窝头。伙食费每月12.5元,12.5元的伙食费在当时不算少了,大学生的伙食费也是这个价码,城市中的一般家庭,如果人口多的,还达不到这个标准。有个老看守就说:“12.5元,伙食费不少了,就是没给你们细做。”有个年轻犯人跟他很熟,开玩笑说:“老队长,如果再细做,炮楼(看守所四角的瞭望楼)的机枪就不冲里,得要冲外了。”老看守说:“为什么?”“大家都想进来吃呀。”惹得号里哄笑。   “没细做”,这是真格的。判了刑,到了“一监”,同样还是12.5元,而且粮食还比看守所多出10斤(因为要从事体力劳动),而伙食的质量比看守所高出一两倍也不止。为什么?关键是谁安排伙食和谁做。“一监”是犯人自己做饭,自己安排伙食,每月报计划由队长出去采购,做得好不好是他们劳改表现,而且他们自已也在这里吃,做得好了自己吃得也舒服。而看守所则是雇人做饭(可能工资也从这12.5元五中出),从右安门生产队雇的临时工。这些临时工大多是青年,那时农村收入还很低,伙食远吃不到12.5元,因此看着犯人吃饭就生气,你一个罪犯还吃这么多钱?不由得嫉而生恨。有的时候就用饭勺子殴打去打饭的犯人,做饭时能把粗糙发挥到极致。看守所炒菜的“锅”,就像澡堂子里的洗澡池子,四周贴有瓷砖,这样的“锅”不能用火炒,只能用水煮。煮菜流程是先用铁锹把菜铲到池子边的粉碎机上,“粉碎机”与养牛场做青储饲料粉碎机一样,菜从一个由传送带做成的凹槽送进机器,槽口有三把像室内吊扇扇叶一样的大刀片,快速旋转,把菜切断,由卷扬机喷到煮菜的池子里(通常情况下菜切得很碎,如果菜是蔫的,刀再钝些,蔫黄瓜、蔫萝卜、蔫小白菜整根便混入锅中,于是有人打菜时,可能碗里就一棵小白菜),在池子里洗一遍或两遍,水放尽,再放进新水,开高压蒸汽(高压蒸汽管在池子底部),一百多摄氏度的高压蒸汽,不用几分钟锅里水和菜就沸腾了,时间稍长就能把菜的魂摧没了。煮菜之间,或加上点廉价酱油,或加上桶盐。有时煮着菜炊事员出去了,也许就忘了加盐,犯人吃到的就是白水煮菜,或者加了桶盐后,出去聊天了,回来时忘了,可能再加一桶,其结果可以想见。反正这些身为“人民”的炊事员,谁也不会去尝尝菜的口味,因为在牢狱中打工的“人民”有个禁忌,好人不吃牢饭。这样看守所的饭菜就很可怕。   第一是泥多,因为菜是煮的,多少都会有汤,吃完菜后,碗底必有土。初进看守所的人受不了,怕生病,其实尽管菜中有泥,但决不会有细菌病毒,因为高压蒸汽能超过摄氏度,就是最耐热的结核菌也受不了。犯人吃了决不会拉肚子,监狱当局比犯人自己更怕犯人拉肚子,坐监久了,身体的抵抗力全面下降,一传染不得了。当时土地污染还较少,另外,人们也还不懂这些高温除不去的重金属、有毒分子链等更危险,没有洗净的菜中会不会有?谁也不知道了。   第二是菜无营养。本来蔬菜也是富有营养的,可是因为做菜的方式使得菜毫无营养。用粉碎机切菜,菜切得过碎,煮得过熟,大约除了纤维素以外的营养都破坏掉了。   第三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菜中的恶味。比如黄瓜是多好吃的菜,可以说是介于水果与菜蔬之间的。我曾下放北京远郊山区,那里没有菜园子,黄瓜种在大田里,栽在玉米旁边,也不浇水,虽然产量低,但黄瓜鲜味极浓。屋子里切根黄瓜,香气四溢,能持续很长时间。人们以黄瓜为美食之极品。青年人订了婚有件必行之事,就是到北京来采办结婚物品。当他们回到村子里路上,如果碰上乡人,必然会问:“去北京?这回黄瓜可吃足了吧!”可是监狱的黄瓜能持续吃上好几个月,而且不管嫩黄瓜、老黄瓜、好黄瓜、烂黄瓜,一锅烂煮,煮得不成片了,连黄瓜皮肉都分不清了,把黄瓜的清香完全破坏了,最大发挥了烂黄瓜的恶味。煮黄瓜只要一搭进筒道,黄瓜恶味马上弥漫于各号,闻着都头疼,别说吃了。可是天天如此,不吃肚子饿,只好捏着鼻子吃。有一度接连几个月黄瓜、胡萝卜轮流坐庄。号里人开玩笑说我们要过珠宝市(北京一条街名)可要被往高看一眼了,脑袋不是翡翠的,就是玛瑙的。   年“四五事件”之后,看守所再度兴盛,本来是住16人的大号有时住到30人,牢饭的质量大幅度下降,窝头个儿越来越小。我与一位工艺美院毕业,在印币厂负责人民币设计的狱友把唐人王建的《宫中调笑》(团扇,团扇,美人病来遮面,玉颜憔悴三年,谁复商量管弦。弦管,弦管,春草昭阳路断。)改为:

  蒲扇,蒲扇,犯人睡觉遮面(因为睡觉不关灯)。黄瓜吃了三年,不要一个小钱。钱小,钱小,窝头越来越少。

  有人会问,既然伙食如此之糟,12.5元上哪儿去了,是不是都被贪污了?也不是,起码没听说过。而是钱被滥花了。经济学不是讲嘛,花钱有四种方式,自已的钱给自己买东西最省;他人的钱为他人买东西最费。如果再加上一条的话:自认良民的人花犯人的钱为犯人买东西,那是费之又费,一分钱的东西能用天价买来。举个例子,黄瓜从菜园摘下来一直吃到市面没有为止,前后能吃半年多,黄瓜价格有一个从高到低再到高的过程。为自己买黄瓜的都要想一想,什么价格时不能买,什么价格时可以多买。高价位黄瓜买回来,制作和吃上都会有很多讲究;监狱里不管这一套,过春节了,黄瓜已经是人参价儿了(当时还没有塑料大棚,暖洞里出来的黄瓜可以卖到三四元一斤),照买不误,买回来照样拿高压蒸汽照摧不误。一闻味就头疼的黄瓜汤可能是用三四元钱的天价买来的。那时卖菜只有国营菜站,高档价位的菜来了,长时间卖不出去,菜就蔫了,越蔫就越卖不出去,眼看就要送垃圾站了,菜站的职工就会与看守所买菜的说,“拉回去给犯人吃吧”,尽管菜已经由蔫到烂了(自己花钱绝不会买),但价码不能变。不能让国家受损失,让犯人占便宜啊。您想,这样花钱别说12.5元,元也照样花出去。年,平反出狱后,原单位按照中央平反冤假错案的规定补工资,但又要从工资中扣除伙食费,每月12.5元,理由是你不进监狱也要吃饭啊。杨宪益先生出狱后补发工资扣监狱伙食费是每月6元,他开玩笑说,这像度假一样,伙食费自理。   看守所每周有两顿细粮,或白面,或米饭,有两顿肉,也是用蒸汽煮的,用盆子打回来,菜上面能浮着一寸多厚的大油。老年人把分到菜的浮油撇下来,放在自己水缸子里,放在日后的菜里(平常的菜基本没油),年轻人能当场把它喝下,但跑肚拉稀是不可避免的。“四五事件”之后到年8月初我离开看守所这4个月中,犯人伙食中的细粮与肉食基本免掉,这也是社会上阶级斗争尖锐化的一种表现吧。   吃是坐监狱的人们最永恒的话题,因为饥饿每天如影随形地陪伴着我们。

  6.K字楼中的犯人   没进过监狱的良民,以为监狱中人多是青面獠牙之辈,千万别挨近,太近了有被吞噬的危险。实际上,监狱中人不是什么特殊训练班培养出来的,绝大多数与社会人一样,但在占人数极少的两极中还有在社会上难得一见的最坏的人和最好的人。俗话有云“河里无鱼市上找”,这句话对监狱也适用。   我在看守所的一年多里遇到的犯人绝大多数是一般刑事犯,年4月5日之后所谓的现行反革命犯才多了起来。人们过去无论是口头还是文字上,常说“政治犯”,连年我平反之后上访时,市高法接待我的一位老同志也这样说,可能她刚刚到法院工作,不知道这是个禁忌。这个说法被认为是错误的,无论过去还是现今的政法当局都不承认中国有政治犯。为什么?因为你在政治上有了自己的想法、意见,过去叫现行反革命罪,现在叫颠覆国家罪。这些罪都是纳入“刑律”的。因此政治上异议是触犯“刑律”的,触犯了刑律自然是刑事犯,为了避免与一般刑事犯相混淆,在政法上称为“现行反革命犯”。   所谓一般刑事犯,那时大体上有三类,一是经济上,包括偷盗,抢劫,做买卖(当时称为投机倒把罪)等;二是所谓“男女”问题,这包括面广,流品极杂,有些双方同意的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如有些特别恶劣的强奸犯(如强奸下乡知识青年)也常常自称是“生活作风”问题;三是流氓犯罪,打架伤人,乃至杀人。   进了监狱,成了犯人,本来无所谓“高低”之分,可是在当时舆论和“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影响下,一般刑事犯都属于“人民犯了法,也要受处罚,也要坐班房,也有死刑”;而反革命则是敌人,在当局看来自然一般刑事犯要比反革命可靠一些。当然,在监狱执行上也还是因人而异,大多队长对不给他找事(儿)的犯人好些,有些好闹事的刑事犯,看守也会找他的麻烦。   在犯人中间,由于青年犯人多(打砸抢或偷盗),这些孩子对“男女”问题的犯人特别鄙视,称之为“杆(儿)犯”,经常拿他们寻开心。我见过一个南郊某公社的书记,是个麻子,大高个,因为利用权力强奸知识青年,又正赶上全国贯彻毛主席给《李庆霖的一封信》的精神,清查各地不善待和虐待知青的状况,他正赶在点上,被抓了起来。进了监狱,这麻子还有点不服气,小青年逗他,拿他开涮。有一次,他急了,急赤白脸地说:“我跟你们不一样,我一不反党,二不反社会主义,三不偷不抢不盗,不就有点生活作风问题嘛!”全号的人听了都很生气,不知谁喊了一声“攒(北京俗语,群殴之意)他!”一个小青年把被子蒙到他头上,众人(主要是青年)一通乱揍。我在一边看着特别可笑。麻子在被窝中挣扎、乱喊,但外面听不见。过了一会儿,青年们尽了兴,麻子从被子中钻了出来,一脸鼻涕眼泪,大喊“报告队长”,正赶上老队长值班,对他也没有什么好感,听了他的诉说后,只说了一句“知道了”,“砰”的一声,关上大铁门拿着钥匙走了。   不知是什么原因,大多“男女”问题的犯人,形容猥琐,让人望而生厌。有个真实的故事,让现代青年看看,并非涉及男女,必有浪漫。看守所每过一段时间都要搞一个交代“余罪”的活动。动员已经结案的人员,交代以前没有交代过的“余罪”,这实际上也就是民间说的“有枣没枣先打一竿子”。号里的喇叭每天要广播好几次,队长还常常坐在号门口听,并加以督促。有个远郊区县的农民大约有50岁了,一辈子没结婚,因为乱搞男女关系被抓了起来。他的案子已在原住地分局审理结清,只是到市局再过一遍,就等着押回分局宣判了。此时他突然站起来,他瘦长个,有点驼背,一站起来很显眼。队长正参加这个号的会,警惕地问他:“你要干什么?”驼背赶紧举起一只胳膊哆里哆嗦地说:“报告队长,我有余罪交代……”队长:“你交代什么?”“我还跟我嫂子……”驼背还没有说完,马上被队长打断:“去去……不再说你那点臭事了!”   因偷盗进狱的大多是久与公安局打交道的油子,因为第一、二次进局子,怎么也到不了K字楼,最多也就是“强劳”(强制劳动,一种行政处罚,现已废止)、“劳教”。能到K字楼的大多是公安局的常客,进进出出不知多少回了,有的可能还被“强劳”或“劳教”过,出来照样干,最后被选出来几个屡教不改的逮捕判刑。当然这说的只是小偷小盗,如果是大宗盗窃、入室盗窃(室主人的身份很重要)、拦路抢劫等,一次就可能判个十多年,甚至无期、死刑。大宗盗窃主要是盗窃国家财产,因为当时老百姓已经没有什么个人财产,没有什么可盗窃的。搞得最大的是“马路提货”。这些都是团伙作案,有信息来源,有作案工具(如汽车起重设备等),有销赃渠道。那时都是国营单位,工厂、商店、机关来了大宗货物一时不能拉进单位,堆在马路旁边。这些“马路提货”者便开着汽车,带着起重工具和搬运工而来,到了就装车,装满了就拉走,大模大样,与正常搬货运货毫无区别,很少有人质疑,待到失主报了案才知道这里发生了大宗盗窃。那时农村有些队办企业,没有物资计划指标,就成为销赃对象。   我就遇到过一个“马路提货”的司机。这是个典型的北京小市民,喜爱传统的摔跤,经常与小青年比画比画,小青年对他挺崇拜。他非常满足自己殷实体面的生活,不管这钱是怎么来的。已经到了看守所(他是宣武分局送来的),每天必展示他的包袱里数件不同颜色,而且极鲜艳的运动衣裤,那时对大多数人来说运动衣裤是奢侈品,喜好运动的有一两件换着穿,也就行了。他却有那么多,足以使那些“小佛爷”(小偷自称“佛爷”,因为“偷”的黑话是“拂”,他们佛拂不分)垂涎三尺。他常常乐道如何夜间在马路上拉“盘条”(一种卷成盘的钢条)、螺纹钢等。   小佛爷大多是小偷小摸。有个还未脱稚气的近郊区的小青年,自称“铜铁佛爷”,这很令人联想到峨眉山以铜铁合铸的大佛,其实两者毫不相干。这个小青年只是个偷点破铜烂铁换钱的小偷小摸。因为他到工厂偷了机器上紧要的铜部件,拿出去卖了找不回来了,工厂非常恨他,才要求公安局把他逮捕判刑。这孩子前有锛儿头,后有脑勺,长得十分可笑。一进了号子总是愁眉不展,与他的年龄不相称。有的狱友问他:“你年纪轻轻又没犯了死罪,发什么愁。”他苦笑着说:“从小在我姥姥家长大的,我要是判了刑会影响我舅舅的。他是高干。”“你这小东西倒有良心,你舅舅既然是高干,你不会影响他,他能救你出去。”“他是部队的,不是地方的。”“你舅舅是什么官啊?”“连长。”这最后一句惹得全号哄笑。他没上过几天学,跟文盲差不多。可是每天吃完早饭这段很长的空闲时间里,他常常盘着腿,把报纸放在床板上嘴里嘟嘟囔囔似乎在念。有人说他:“小佛爷你认识字吗?不要老霸着报纸,让别人看看。”“怎么不认识,你看黑四哥来了。”大家一愣,不知怎么回事,待一看,才知道原来是“墨西哥”来宾,又是一阵哄笑。   有个因盗窃而入狱的,姓南,公安局进进出出不下十几回,可仍然不太油,还有点青年的纯真。有一次我们聊起来。“家住北京哪儿?”他回答:“就在崇文门内的船板胡同。”“多少年没回家了?”“年年过年都回家,但没进去过,都是隔着玻璃窗子看着他们过年。”我大吃一惊:“为什么不进去呢?”“怕有雷子(指警察)等着我,我倒是不怕雷子抓我,好歹也被抓了十多回了,就是怕让爹妈看着受不了。”后来知道他是自己的父亲送去劳教的。上初中时,他是个特调皮的孩子,学校家里都不待见。年,上初三,有一次拿家里5元钱把他爸爸气坏了,就把他送到派出所,说自己管不了这孩子,要求政府替他管。起先派出所还不收,他不走,派出所就把孩子留下来。那时正赶上北京要搞“水晶石,玻璃板”(意思是把北京打造成纯洁而又纯洁的城市),地富反坏都要清除,于是就把他送去劳动教养了,说是教养半年。家里不懂“教养”是怎么回事,还同意了。他被发到东北兴凯湖劳改农场,确实就半年。但有期的教养,无期的“就业”。半年之后,期满了仍然不让离开兴凯湖,只能在这里“就业”。这是劳改场,对就业人员的管理与劳教人员没多大区别。文革起来之后,这个农场解散了,仍然不让这帮就业人员回北京、回家(那时,劳改、劳教释放后,想回北京几乎是不可能的),把他们安排到就近的生产队去。到了生产队,当地把这些就业人员当做戴帽子的“四类分子”看待。在劳改场虽然活累但还能吃饱,到了生产队就不行了,活重吃不饱,天天还要听民兵连长训话,稍有过错就挨打。后来实在受不了了,在快过年时他逃回北京,不想,还没到家就被抓了回来。后来他多次逃跑,也不敢回家,就在外面漂着,没钱,就走上偷窃的道路。他说:“在外面‘刷夜’,夏天还好,冬天冻得受不了,到火车站被抓的机会多,就睡在暖气井盖上,或暖气管道上。北京哪儿的暖气管道埋得浅,适宜睡觉,我都知道。过年特别是三十晚上,常常到船板胡同家门口,我们家有个临街的窗户,我就远远睄着,看着爸爸在那里喝酒或玩牌……不敢久待,怕巡夜的民兵。”怪不得他一到了号里,倒头便睡,原来他太缺觉了。南某说K字楼就是他的休养所,到这里足睡。后来,调号后,遇到过他的同案钟某,证实了他说的大体不差。钟某说:“真怪,他爸爸送了他,他还那么想他爸爸,活该!”钟某与南某显然不同,钟很硬,到了K字楼一语不发,死不交代,戴被铐(用一种叫梅花铐的死铸子把双手铐在背后,日夜都铐着)半年,一切行动都靠自己,拒绝同号的人帮助,后来摘了铐子,一只胳膊抬不起来了,一声不吭。听说这两个人,每人各被判5年。20世纪90年代我一度住在东交民巷东口社科院宿舍,离船板胡同很近,常常要到船板胡同菜摊买菜。我每进这条胡同就会想到K字楼的偶遇,想到那个兴凯湖劳教的南姓青年,想知道哪扇对外开的窗户是他在除夕夜常常从远处瞭望的地方。他们一家团聚了吗?   我在K字楼待了一年零四个月,没有见到过牢头狱霸,因为这里常常调号。队长一看到这个号的犯人一起待得久了,彼此熟悉了,就要调了。所以我对今年云南发生“躲猫猫”事件感到不可理解,如果不是看守有意纵容,看守所根本不会有牢头狱霸(劳改场比较容易形成,那里由于相对有点自由,劳动组织又较固定,容易形成牢头狱霸),看守所的牢头狱霸都是看守纵容的结果。   有一次调完号后,号里就我一个人了。这时已经四五点钟,秋天的斜阳照着监窗,一根根铁条的黑影横卧在监室的炕箱上。突然铁门开了,推进来一个穿白底小碎红花衬衫的。这位踉跄几步,停下来,潇洒地往后拂了一下头发,我才发现这是一个留着披肩长发的男青年,令我惊愕万分。大家别忘了这是年,正是批资产阶级法权的时候,男的要是这种打扮,走在街上,巡逻的首都民兵非干预不可;即使民兵不管,小孩也要追着看这种新奇动物。不一会儿,铁门又开了,一个队长,带着个犯人,犯人手里拿着理发用具和一条围巾。这个队长姓郝,脾气也好,对谁都笑。他胖胖的脸上泛着笑容,扯着这小青年的衣领,对他说赶紧推掉。那个理发的犯人,帮他围好围巾,从脑袋中间就是一推子,头顶马上推出一道鸿沟,那长长的、稍带点飘逸的长发马上是楚河汉界两下分了。一会儿,就恢复了正常的男青年的面貌了,不过他已经为心疼头发泪流满面。郝队长说了一句:“你连掉脑袋的事儿都敢干,心疼个毬头发。”说着带着理发的犯人,关上铁门走了。青年始号啕大哭。我把地扫了,问他:“哪儿的,穿得这么花哨?”“门头沟城子的。我们那里男青年留长发,穿花褂子的有的是。”我摇了摇头说:“我不信。你们门头沟不是中国?我还以为你是港客呢!”小青年有点急了:“我们那里就这样,不信你可以去问。”说着,他又笑了,显示出还是个孩子。“什么事?”“打死一个人。”他轻描淡写地说。“死了一个人,你还说得轻飘飘的。什么人,你和他有仇?”“我跟他都不认识,有什么仇?”“杀一个不认识的人,你抢他的东西,他反抗了?”“咳!你别这么说好不好?你把我看成‘老抢’(北京郊区称抢劫犯为‘老抢’)了?我可没抢人家东西。”“那为什么无缘无故就杀人?”“上月礼拜六快吃晚饭的时候,我在屋里听得外面嚷嚷,出去看是两拨人打群架。我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就出去了。天黑了,我就乱砍一气,后来他们说我砍死一人,就把我抓来了。”最初我以为他就是个混打混闹、浑不讲理式的人物。待久了,觉得也不是,他的犯罪就是青年冲动期的逞能造下不能挽回的悲剧。预审员把这种行为定为流氓打架致死,也不完全准确。预审员说:“你们流氓打架你把他杀了,好哇,你给社会除了一害;政府再把你毙了,又为社会除了一害。”不过这个小青年遇到奇迹,一是杀人案没戴镣铐,二是杀人致死,判了死缓,这在当时很少见。至于故意杀人,在当时很难脱过一死。四个小孩杀人案就是一例。   四个孩子与被害人都是一班同学,被害者年龄比这四个孩子还大一两岁,家庭条件比较好,父亲是个军官。这四个孩子则是工农子弟,平时这个被害者有点欺负班上比他小的同学。有一天这四个商量报复,其中为头的(我姑且称他为李一)说,我和张某在河边埋伏,你们俩把他引到河边来玩,我们揍他一顿。大家同意了。待被害人到河边以后,李一、张某蹿了出来,张某把被害者放倒,李一用一块大石头砸在被害者头上,当场死亡。四个孩子被抓了起来。这个案子拖了两年,李一等人进来时只有14岁。李一与我同号有数月之久,没戴镣铐。我觉得这孩子品质有点问题,一点小孩,懂得看人下菜碟,有势力者则依附之,弱势者则打击之。他爱参与成年犯人之间的争斗,喜欢给力量大的做马前卒,编个瞎话,造个谣比成年人都熟练。他还爱挑事,无中生有,制造矛盾,许多与他同过号的,说起李一,没有说他好的。其实,究其实际,他也挺可怜,父亲是近郊某生产大队的支部书记,平常没时间管他,到了监狱,专学坏,而且一学就会,仿佛是个天才。他的一句口头禅就是“待不了多久,就到卢沟桥底下听蛐蛐叫了(当时处决犯人的刑场在卢沟桥)”!有时他也略带伤感地说:“可我这一辈子连顿好饭也没吃过呢!”这是实话。看他穿的衣服就可见他家的贫困。他穿的是工人劳保发的工作服,裤子已经很破旧了,还是再生布(用回收的旧棉花纺织出的布)做的。听他这样说,我还真有点同情,曾安慰他说:“不可能吧?当时你们才14岁,不够法定年龄(其实当时已经没有法了,可是习惯上还这样说)呢?”李一不领情:“所以等到我们18岁再毙呀。”有时听他说一些监狱油子才会说的下流话,做些成年人才懂的纵横捭阖的事情,也很生气:“小李,你才多大?怎么学得这么坏,就是从娘肚子里就学也到不了这个地步。”他总是嬉皮笑脸地不当做一回事儿。   年7月中旬的一个早上,天刚蒙蒙亮,突然监室的大铁门开了,我被惊醒。一个看守叫道:“李一,出来。”李一睡得还很香,我捅了捅他,说:“李一,队长叫你。”李一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地站了起来,拿起那条再生布的破裤子,套上了一条腿,当他穿第二条腿的时候,不由得有些颤抖,试了几次,也穿不进去。我扶了扶他,他套上那一条腿,拎了他那件劳动布上衣就出去了。一会儿,从大厅里传来砸镣子的声音,号里有人自言自语:“上镣了,可能去卢沟桥了……”后来才知道真的像他自己常说的那样。   有个已结案的杀人犯,因为死刑筒已拆,把他调到K字楼大号。我曾一度与他同号。这也是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戴着重镣死铐,因为在死刑筒待得太久,不见阳光,脸惨白中带青,他的皮肤又很细腻,整个脸仿佛是个青花瓷罐。在号里,他一句话不说,除了镣铐声外,听不到他发出的一点儿声音。最初我以为他是个聋哑人,后来发现,他耳朵很灵,永远立着,警惕地听别人在说些什么。他永远用戴着死铐的双手端着一本红塑料书皮的《毛选》,但心不在焉。他发现问题就会在放茅时走在最后,悄悄向队长报告。“四五事件”之后,严打日紧,一个深夜,他突然从炕箱上蹦了起来,微驼的瘦瘦的脊背紧靠着一个墙角,发出一种人间没有的撕心裂肺的怪号,而且不停地抽搐,重镣死铐发出激烈的碰撞声。这个声音直刺每个人的心脏,令人不寒而栗。这个声音震动了全筒道,一筒的人全醒了,两三个队长跑到这个筒看发生了什么事。队长打开门一看到这种情景也很紧张,高叫“把他捆上”,“把他捆上”,“把他捆上!”与此人一个炕箱的犯人上去把他扑倒,费了很大力,用了半小时才把他捆住。队长来了几个,把他押送到小号,几乎折腾了一夜,人们才重新躺下。他的这次怪叫所留下的恐怖气氛过了许久也没有散去,晚上虽然开着灯,人们不敢入睡,总是有一阵阵惊恐似乎从外面袭来,又似乎从心底产生。有人说,他以极残酷的手段杀了他的女友,人家来找他了;有的说鬼神在警戒他。过两天,他又回到这个号,没有人再理他。他也是从这个号拉出去毙的。当全号都在惴惴不安的时候,唯有一个人像往常一样吃饭、睡觉、祷告,他是因为信仰进狱的老申。   老申是个铁路工人,看道口的。矮个儿,面皮苍老,黧黑,精瘦精瘦的,眼睛仿佛患甲亢,有点鼓。按他的经历来说,他是不该来K字楼的。他当过八路军,打过日本,后来又当了三年解放军。建国后,他不当干部,转业做了工人。有革命经历,又非当权派,平常洁身自好,乐于助人,怎么会被投入监狱呢?文革中,老申看到世道混乱,遂信仰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天主教。说它有中国特色是因为在他们的信仰中居然有人自称是圣母马利亚的化身,教众对这位圣母十分崇拜,一度风靡河北、津京一带。这个教派被北京市革委会点了名,不断地有人被抓。这个教派的信众用今天的话说,多属于弱势群体,以退休的工人职员,鳏寡孤独,残疾人等为多。他们之间只要有一人被抓,便自动有人去他家帮忙。老申就是因为帮助一位被捕的教友照顾孩子而被请进K字楼的。我不愿意就别人的信仰说三道四,但老申不仅是个虔诚的信仰者,更是一位先人后己,愿意帮助他人的好人。每天天未亮,他就醒了,围着被子做祈祷,吃饭时,常常是他去打饭,他分配,永远亏待自己。我在房山传讯室待了十多天,棉大衣已经肮脏不堪,K字楼比那里干净许多,天也暖和了,我就把大衣拆洗了,待这些棉布片干了以后,却做不上了。老申帮我做好了,一穿,还挺可身,老申得意地笑了。这件棉大衣我一直穿到出狱。老申对谁都如此,室内有个戴被铐的青年,吃饭很困难,但脾气很坏,用北京话说“整个儿一个三青子”。看守也制止别人帮他。老申每顿都绐他喂饭,喂了有两三个月,直到调号。其间看守多次制止,老申好像没听见,我行我素,气得他也想给老申铐上,可是一来老申连拘留都不是(未履行拘留手续);二来老申的案子是市革委会某领导亲自抓的,他不好做得太过分。后来只好把他们调开了事。老申一家四口,夫妻俩,一儿一女,夫妻和女儿都在看守所。后来妻子(公共汽车售票员)从宽回家了,老申不知怎么样了。时隔三十余年,我仍然记得他的样子。如果他在应该八十多了吧!愿好人一生平安。

  7.上诉期,地震,悲痛的父亲   年已经恢复了上诉制度(文革中被砸烂了),判刑之后,我从普通号转入等待上诉的11筒。这个号关的有两种人,一是,已经判刑,不宜于送劳改场的;二是判刑后等待上诉的。这个号有三个人给我留的印象特深。   一是在小号关了近十年的张姓农民。见到他时,他还戴着重镣死铐,从镣铐的光洁可测知这副镣铐陪伴他的年头已经不短了。张某已经长久没有与人说话了,一到大号,他的话多了起来,似乎要把这十来年没有说的话全都补回来。张某是个杀人犯,判死缓;年困难时期,饿得不行,便到玉米地中去偷半熟的玉米,张某刚刚掰下了一个棒子,还没有来得及装进衣兜,不料,后面就有一双手死死地把他拦腰抱住,高喊“抓贼”。张某十分紧张,马上蹲了下去,捡起一块鹅卵石就向后砸去,也是十分凑巧,一下子便砸中对方头部要害处,伤重而死。这个案子很简单,年张某被“市中法”判死刑,他不服,上诉到“市高法”,“市高法”维持原判,他再次上诉到最高法院。不久,文革爆发了,“公检法”被砸烂,这种纯刑事案没人管了,案卷一直躺在“市高法”的档案柜里。这个农民则一直戴着镣铐关在小号里。直到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时搞整顿才重新捡起这些积案。一是时间久了,环境变了;二是当时对反革命案判得重,刑事案相对轻些,法官高抬贵手,张某便从死刑立即执行,改为缓期二年执行(这个挡的死刑实际上是不死)。10年等待,从“立即”改为“缓期二年”,他还挺高兴,特别是上诉期过后,给他摘下戴了十多年的镣铐,虽然走路还显着别扭,但他的神经一直处在兴奋状态,一天到晚不停地说。他说的是什么我一点儿也不记得了,但他说话时的兴奋状态,我是毕生难忘的。实际上从死缓到出狱、重新获得自由,一般还要30年,对这个农民来说,他还有漫长的监禁生活要慢慢熬过,可是这并不妨碍他高兴,他毕竟能活下来了。从这个人的身上我见到了人求生欲望的强烈。   第二个是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李某,16岁。这是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住在北京近郊,父亲是首钢工人,父母都上班,是脖子上常挂着个门钥匙的双职工子女。就是前面说的李一的同案。这四个孩子全部判了,一个死刑,一个无期,一个15年,一个8年。这个李某15年,他是个与李一完全不同的小孩,平常老拿着一本《新华字典》让别人考他难字,好学,也爱帮助人,什么活都抢在头里干。他说在家里干惯了,弟弟妹妹都是他照顾。李某对判他15年不服,但他也没有上诉,那时刚刚恢复上诉,一上诉就被认为是不认罪,态度不好,有可能被加刑。这个胖圆脸的中学生拿着判决书对我说,他的一条命就那么值钱啊!我们为他抵命不说,还要一个无期,一个15年。一个8年啊,说着小脸涨得通红。我看他判决书上写的是“反革命杀人犯”,很奇怪,一个16岁的孩子,作案时才14岁,怎么就成了“反革命”了呢?“判决书”书写之奇,也使我很难忘怀:“该犯思想一贯反动,说什么‘在家不自由,上山当土匪’,并扬言要到‘云南打游击’。”这些是给他定为“反革命”的根据。一个住在乡镇的十几岁小孩可能连云南在哪里都不知道,判决书引证的那些话无非是做“猫捉老鼠”游戏时的信口开河罢了,哪能作数?宋代范仲淹的儿子范纯礼,曾奉命审一个所谓“村民谋逆”案。原来刚刚看完“三国戏”的村民,回家的路上见匠人做桶,便拿起一只戴在头上说:“我比刘先主(刘备)如何?”匠人告他想当皇帝,是“谋逆”大罪。范纯礼审的结果是“村民无知,说了句不该说的话”,只打几板子了事。看起来现代人还不如古人明正通达。   到了这个号的第二天(7月28日晨3点42分),天刚刚有点亮,突然一片嘈杂之声,灌满了着整个K字楼。炕箱仿佛立起来了,把炕上的人推滚到一边,剎那又滚回来。暖气片甩出一二尺远,又甩回来,敲着水泥墙壁,发出震撼性的轰响;暖气上茶缸子被震得稀里哗啦,摔了一地,屋里的人都惊醒了。当我们醒过神来,听得许多筒道的监室的铁门被无数拳头捶得咚咚作响,“地震了!”“地震了!”“快开门!”“我们要出去!”大多是青年人的吼声。最初,还有一些弹压声,“不许闹监!”“违者严惩!”但这些弹压声很快消失了,任凭监中人吼叫。此时外面下起了大雨,电闪雷鸣,监室之外大自然制造的各种声音与监内人们的叫嚷声、手捶脚踹声组成了一部不和谐的交响乐。大地还在颤抖,我们躺在炕上,随着大地的起伏也在不停地颠簸。老谭(我下面要说的第三人)快60岁了,头顶的前半部已经光秃一片,他拿起一条破旧的羊毛毯折了十几折,顶在光秃的头顶紧紧地靠着一个墙犄角坐着,眼睛直愣愣望着天花板。我觉得他的样子有点可笑,劝他说:“算了吧躺着睡觉吧。房子真要塌了,那是没有用的。外面下这么大的雨,大概所有的北京市民都在雨地里站着躲地震,K字楼的队长不是都跑到外面去了吗?全北京只有我们K字楼还在安稳地躺在床上。”我眯着眼睛养神,炕箱板的反复震荡还是搅得我心神不安。幸好第一次大震是这次地震的主震,其后的都是余震,虽然震来震去,但K字楼都能抗住,除了碎了几扇玻璃窗之外,没有大的损伤。当天打饭时,在饭桶后面有两个荷枪的土兵,可能怕因地震犯人会铤而走险。   7月28日后的十余天内,余震不断,但越来越小,有逐渐转弱的趋势。但整个北京警惕起来搭防震棚,绝大多数北京人都睡在建筑物以外的防震棚中。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与士兵当然也不例外,筒道里除了送饭、放两次茅基本上见不到看守了,有通知也多通过每个监室的小喇叭广播传达。号里的犯人自然也是吃罢饭后就是海阔天空地神聊。   被称为“苏修第一特务”的老谭是K字楼中资历很久的老犯人,那位“死缓”的农民虽然在看守所的时间比老谭更长,但他长时间在小号,什么也不知道。老谭在K字楼待了近10年,见过的犯人有数百人之多。他的记性又好,说起K字楼的掌故如数家珍。后来听说他平反后移居澳大利亚,不知道他写没写回忆录,记录这段神奇的遭遇。   老谭有一半血统是俄国,另一半是中国。他的父亲是山东人,清末民初闯关东,来到了海参崴(现在俄罗斯的符拉迪沃斯托克)。那时,这里中国人比俄国人多,但多做苦力,老谭的父亲有点文化,能写能算,这在苦力中是凤毛麟角的,因而成了工人的头领。后来一个俄国姑娘看上了他,两人结了婚。我想那位俄国姑娘一定十分漂亮,老谭快60岁了,鼻直口方,额头圆亮,天庭饱满,双目深蓝,儿随母像,其母可以想见。老谭特别爱回忆年轻时代无忧无虑的生活,那时他生活在靠近海参崴的东西伯利亚。老谭的父亲后来在这里务农。我问:“你们有多少地?”他回答得很奇怪:“想有多少就有多少。”“这是什么意思?”“那里太大了,又没有什么人家,你想种多少,就种多少。”“那么多的地,一定出很多粮食,为什么苏联粮食老进口呢?”“西伯利亚地方太大,劳动力缺乏,那里的俄国人整天喝酒,不求致富。再说西伯利亚有粮食离欧洲太远,中央政府也收不上来。”“老百姓生活好啊?”“那当然啦。牛奶绝对喝不完,除了做奶油、做酒,大部分都是回归农田,浇灌到田地里。我父亲因为有文化,收入比苦力高出许多,所以他特别鼓励我上学。我一连读了两个大学。”解放前老谭毕业于中央大学(现在的南京大学)中文系,后来又到苏联学习,毕业于高尔基大学俄语系。他既是中国通,又是俄国通,娶了俄罗斯姑娘为妻。他这种身份与学历,在苏联是“老大哥”的20世纪50年代,真是风光无限,大红特红。据说中共八大,苏联米高扬代表苏共参加,老谭做翻译组组长。也是这种特殊身份,在中苏分裂和对立之后他便倒了大霉。最后以苏修特务被判20年徒刑,妻子被判15年,押在“王八搂”。老谭的英文也很好,那么长的刑期,又没有劳动,只好用英文与俄文翻译中国诗歌散文。一遇到有文化的狱友,他便让别人给他背诵,他记下来再翻译(不知在哪里他搞到一个铅笔头)。我给他背诵一百余首杜甫诗,有许多是他没有收集到的。还给他背了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他很高兴,以为没有白遇到我。与他同监室的十多天中,我看到一个父亲的最悲惨的一幕。   也许是缘分,也许老谭过于寂寞,在同室的十多天中除了地震最紧急的一两天中,老谭与我谈得很多,他的个人家世、生活、历史,几乎都介绍了。然而他似乎有些避讳谈他的两个女儿。我只是从他零零散散的叙述里得知他有两个混血的女儿,那是他的骄傲,每当偶然涉及她们,必然双眼发亮。可以想见,那是一双玉璧,纯洁无瑕,光鲜亮丽,像是芭蕾舞剧《天鹅湖》中的小天鹅。老谭没有细说她们,可能是他要把那点珍爱藏在心底,也可能是不愿意在这没有自由的牢房里谈论他最宝贵的事情。   有那么一天,号里来了个小流氓,因盗窃被判5年。一到了号里便夸夸其谈起来,其实都是些自吹自擂,但大多青年也很爱听,这更增加了吹嘘者的乐趣。比如说吃过哪个饭馆(当时的北京也没有几个好饭馆,大多是人所共知),在哪里刷过夜(这是文革中流行于流浪青年中的一句黑话,指在外面睡觉),哪次得手拂(偷)了多少张叶子(钱),拍过几个婆子(指与陌生女孩子交往)等。这些虽然是司空见惯,我们这些中年以上的人对此也毫无兴趣,但由于监室就那么大,青年们谈得热火朝天,我们不听也得听。当他说到在海淀区“北外”“拍”“两个洋妞”时,我突然感到我坐的床板颤抖了一下,我侧身一看,坐在我旁边的老谭(他在“北外”工作),全身处在紧张状态,脸色变得特别难看。那个小流氓仍在兴致勃勃地说着,听众则是垂涎欲滴。吹嘘者不时地喷出些污言秽语,我侧目偷看老谭,他头上青筋暴露,眼睛微红,痛苦与愤怒扭曲了他的脸部轮廓,似乎一场暴风雨就要发生。我对身边的一个小青年说:“你不是要听故事吗?我给你讲林冲吧。”号里青年人大多知道我做过教师,喜欢听我给他们讲故事,于是听众都转到我这里,小流氓的谈话圈子遽然解体,于是,鲁智深出场,倒拔垂杨柳,青年人都围在我身旁,听我讲述。我斜看了老谭一眼,他颓然地依靠在自己被褥卷上望着天花板呆呆发愣,中午,他没有吃饭。同号都以为老谭病了,只有我知道,孩子的遭遇给他带来的打击。文革当中,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许多家庭(特别是知识分子和干部家庭)父母都被抓了起来,儿女尚小,无依无靠,有的甚至流离失所,走向堕落,酿成悲剧。吴晗夫妇的养女吴小彦就是一例,在监狱里,我听到许多小流氓谈到她,吴晗是幸运的,他在年已经死去。

  本文选自《监狱琐记》,王学泰/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年10月。文字识别由百度?智能云平台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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