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川酒“六朵金花”之一,剑南春一直活跃在白酒行业的浪潮之中,但该公司却长期受制于乔家的官司影响,未能在资本市场有所迈进。

历时多年之后,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一审判决出炉,乔天明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亿元。

如今,乔天明案件一审判决已出,但依然有众多问题摆在剑南春面前,剑南春资产该如何追缴及再分配?公司未来管理经营权将交给谁?上市之路是否还有可能?

隐匿国有资产2.64亿元

此前,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曾起诉指控剑南春董事长乔天明犯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年9月12日至14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在为期三天的庭审中,法庭对指控被告人乔天明行贿和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事实展开调查,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进行相互质证,对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乔天明作了最后陈述。

资料显示,乔天明出生于年,年进入剑南春酒厂,历任剑南春酒厂副厂长、总经理等职务,并于年担任剑南春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至今。

经过数年等待之后,年3月24日晚间,乐山中院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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