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12月13日起我市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2月13日10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全市要继续按照《唐山市-年度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措施》执行各项减排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市人民政府

??????????????年12月13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moxigechenga.com/mxgcly/7989.html